中证协拟出台券商发行承销新规:统一注册制各板发行承销规则******
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
就全面注册制下券商的发行承销,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起草了新规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2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近日中证协为适应全面实施注册制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发行承销行为,落实承销商责任,制定形成了《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承销规则》”),并向行业征求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起草的《承销规则》,对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等多项规则进行了整合优化。
总体来看,《承销规则》共六章七十二条,包括总则、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自律管理、附则等。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二是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三是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四是切实加强自律管理。
“《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二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中证协指出。
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
在路演推介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路演推介过程中的推介方式、推介范围。
《承销规则》要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与拟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一对一路演推介,介绍公司、行业基本情况,但路演推介内容不得超出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公开信息披露范围。
二是明确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公众投资者推介的具体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帮助网下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盈利预测和估值情况。
三是规定主承销商聘请律师的相关要求。《承销规则》明确,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参与网下发行与承销全程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在路演推介活动前对发行人管理层、参与路演的工作人员和证券分析师等进行培训,强调发行人对外宣传资料的口径,包括宣传材料与发行人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不允许透露公开资料以外的信息、不允许存在夸张性描述等。主承销商应当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培训总结,并督促律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等。
进一步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
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的核查要求,规范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进行簿记建档场所及管理的要求。
二是规定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并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履行职责程序,细化配售原则的制定要求以及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等出具承诺函的核查要求。
三是细化关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主承销商义务,规范配售行为,督促其加强配售过程管理。
两方面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明确六项报告内容
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两方面再明确。
一是明确主承销商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具体要求。
具体而言,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盈利预测、发行人分析、发行人所在行业分析、募投项目分析、可比上市公司分析(如有)、风险提示六个部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给出估值分析结论,并细化了相关内容的具体要求。
二是对报告的提供方式、撰写原则、内部制度、证券分析师行为等作出规定。切实提高报告独立性、专业性、实用性,引导其发挥定价引导作用。
四方面强化自律管理,协会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
在自律管理方面,《承销规则》提出了四大要求。一是明确承销商应当向协会报送路演推介活动的初步方案、发行承销总结报告、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报告(如有)、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及总结情况,加强承销商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环节管理,落实承销商责任。
二是中证协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督促承销商履职尽责,并向行业积极推广发行与承销示范实践,引导行业对标提升。
三是明确承销商存档备查的承销资料要求与协会现场检查事项,加强自律检查标准管理。四是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净化行业生态。
《承销规则》起草沿“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等两思路
对于《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中证协表示,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
其中,明确承销商路演推介相关要求,细化发行与配售等规定,明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撰写、提供方式、相关制度等要求,切实提高报告质量,促进形成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承销行为。此外,引导承销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规范承销业务收费。
“另一方面,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适用本规则,并作出差异化安排。”中证协进一步指出。
李铁之后中国足坛再有人被查!他们是谁?什么来头?******
中新网北京1月19日电(记者 卞立群)年关岁尾,中国足坛继续不平静。
19日,据驻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消息,中国足球协会第十一届执委会成员、原秘书长刘奕,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部长陈永亮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和湖北省监委监察调查。
这是继中国男足前主帅李铁之后,中国足坛再有重磅人物被查。
刘奕或早已淡出足协核心层
其实早在前几天的中国足协执委会上,就已经初露端倪。
会上除了探讨中国足协2022年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计划、职业联赛2022年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计划之外,还决定免去中国足球协会原秘书长刘奕的职务。
中新网记者了解到,早在2022年年中,刘奕就已经基本淡出中国足协的主要工作。
刘奕初入足协在2019年8月,当选第十一届执委会成员,而后进一步当选中国足协秘书长。
刘奕(中)。中新网记者 卞立群 摄2019年10月,当时上任不久的刘奕曾出席中国足协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宣布职业联盟筹备工作等事宜。
他曾表示:“职业联盟的筹备工作今年(2019年)推进速度很快,职业联盟将于年底前完成挂牌,下赛季中超将由职业联盟完全自治,中国足协拥有中超产权和监督权,不参与日常管理,只监管重大事项,对重大事项拥有一票否定权。”
但此后职业联盟并未在2019年年底完成挂牌,直到今日也只是以中足联筹备组的方式存在。
资料图:中超联赛。中新社记者 骆云飞 摄2020赛季中超联赛受疫情冲击,采用封闭赛会制进行,在赛季结束后,刘奕曾用四个词总结赛季——“责任担当,科学管理,唤燃亿心,继往开来。”
不过在之后的2021赛季,刘奕开始逐渐淡出公众视野。
值得一提的是,据公开资料显示,刘奕还在早年间运作过孙继海转会曼城,运作英国名帅威尔金森执教上海申花等。曾在专访中大谈自己在体育经纪人行业的蓝图构想。
刘奕(右二)。图片来源:IC photo陈永亮曾被卷入上一次反赌扫黑
相比长时间在“幕后工作”的刘奕,在前台的陈永亮更被球迷熟知。
出任过国家队管理部部长、中超联赛部部长、中超公司董事等职务的他,经常出现在公开场合。
而在中国足坛上一次反赌扫黑风暴中,陈永亮的身影也曾出现过。
据公开报道,陈永亮曾与主管裁判工作的李冬生有过紧密联系。
“2005年2月至2008年3月,两人先后六次以虚开发票的方式从裁判人员培训地方承办单位的代收款项中套取公款46300元,李冬生实际分得23300元。2007年2月至2009年5月,两人利用中国足协技术部组织裁判人员培训等职务便利,先后十次以收取光盘费、资料费等名义,向每位学员收取培训费100元,后陈永亮通过各种名目将部分培训款项在足管中心或地方承办单位的财务账目中核销,共得71500元,李冬生实际分得36900元。”
2012年,李冬生因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成为当时足坛反赌扫黑风暴中入狱的足协官员之一。
陈永亮。图片来源:IC photo期待成中国足球走出低谷契机
十年过后,中国足坛再次来到风口浪尖。在刘奕和陈永亮之前,中国男足前主帅李铁涉嫌严重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和湖北省监委监察调查。
而广东省运会男子足球乙A(U15)组决赛也在去年夏天发生假球事件。最终,广东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禹平等16名干部被严肃问责,中国足协对广州市足协主席谢志光、恒大足球学校校长王亚军等6人做出行业处罚。
这些都让目前低谷中的中国足球,形象一跌再跌。
资料图:卡塔尔世界杯预选赛中,国足客场1:3越南,彻底无缘卡塔尔世界杯。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在19日晚,中国足球协会党委第一时间召开扩大会议,体育总局副局长、中国足球协会党委书记杜兆才,中国足球协会主席陈戌源和协会副主席、驻会执委等与会人员逐一表态发言。
大家一致表示,纪检监察机关决定对刘奕、陈永亮进行调查,充分体现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足球领域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意志;充分体现了足球领域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鲜明态度。中国足球协会坚决拥护、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对刘奕、陈永亮进行调查。
期待在 “挖起萝卜带出泥”之后,中国足球的发展环境能够进一步变清朗,让违法违纪行为无处藏身。也希望这一次,能够成为中国足球走出低谷的契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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